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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中央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河长制

  2016年10月1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8次会议,审议通过水利部牵头起草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明确提出到2018年年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12月13日,水利部、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十部委联合召开视频会议,部署全面推行河长制各项工作。

  2.《水利改革发展“十三五”规划》发布

  指导“十三五”水利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水利改革发展“十三五”规划》正式发布,明确了“十三五”水利改革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总体布局和政策措施建议,是做好“十三五”各项水利工作的行动指南。

  3.提前完成“再开工20项重大水利工程”年度任务

  2016年11月24日,青海引大济湟西干渠灌区工程开工建设,至此水利部牵头负责的“再开工20项重大水利工程”任务全面完成,提前一个月完成《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目标要求。目前,172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已开工建设105项,在建工程投资总规模超过8000亿元。

  4.防御多发频发重发暴雨洪水和台风灾害减灾成效显著

  受超强厄尔尼诺影响,今年我国气候异常,入汛时间早,降雨强度大,洪水范围广,台风频次高,洪涝灾害严重,特别是太湖发生了流域性特大洪水,长江中下游发生了自1998年以来的最大洪水。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国家防总会同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超前部署安排,加强分类指导和科学指挥调度,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将灾害损失降到了最低限度,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有力支撑了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5.国务院发布《农田水利条例》 稳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2016年5月17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669号国务院令,公布《农田水利条例》,并于2016年7月1日起施行。《农田水利条例》明确了发展农田水利要坚持“政府主导、科学规划、因地制宜、节水高效、建管并重”的原则,将进一步规范农田水利规划、建设、运行、管理工作,并有助于建立健全农田水利基本制度和长效机制,对于加快农田水利发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6.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全面实施

  2016年11月,水利部、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方案》并召开视频会议,开始全面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施水资源消耗双控行动,是破解我国水资源短缺瓶颈、确保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战略举措,是创新水资源管理体制机制、提升水治理能力的重要途径,将进一步加快建立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机制。

  7.两高司法解释:情节严重的非法采砂以非法采矿罪定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简称《解释》)于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按照《解释》,未依据有关规定取得相关许可证,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情节严重的,以非法采矿罪定罪处罚。《解释》的出台,实现了河道非法采砂行为入刑目标,为维护河湖防洪安全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8.中国水权交易所在北京正式挂牌运营

  2016年6月28日,国家级水权交易平台——中国水权交易所在京开业。中国水权交易所将充分发挥市场在水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推动水权交易规范有序开展,全面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为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9.水利部公布国家水情教育基地名单

  2016年5月5日,水利部公布国家水情教育基地名单,批准北京节水展馆、天津节水科技馆、河道总督府(淮安清晏园)、中国水利博物馆、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深圳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重庆白鹤梁水下博物馆、陕西水利博物馆等8家单位为国家水情教育基地。国家水情教育基地是面向社会公众开展水情教育的实体平台。

  10.浙江全面推行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

  2016年1月,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全面推行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的意见》,一场涉及数十万个水利工程的标准化管理之路,在浙江强势布局。一年来,浙江出台了水库、山塘、海塘、堤防、水闸、泵站、灌区、农村供水工程、农村水电站和水文测站等11类工程12项管理规程,落实创建及管护经费14.8亿元,全年完成1695个工程的标准化管理考核评估,实现了工程管理的“制度化、专业化、信息化和景观化”。浙江的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之路,是国家“标准化+”战略在水利管理领域的生动实践,也是扭转水利工作“重建轻管”顽疾的重大突破,其力度之大,覆盖之广,措施之实,在国内尚属首例。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6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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