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制度改革后,堰塘“塘满水清”,在抗旱中立了大功。

每个堰塘都有一块责任牌,产权到农户,责任到人头。

邓大珍家的《农村小型水利设施权属证书》
中国水利网站讯 (记者 杨勤)河边桑园随风起舞,山上柑橘含笑点头,庭院经济四季飘香,精养鱼池碧波荡漾……在湖北省宜都市五眼泉镇鸡头山村,每隔几户人家,就有一座“塘满水清”的小堰塘,滋润着农民的经果林,装点着生态水环境,成为农村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农村土地承包到户后,归属集体所有的农村小型水利设施尤其是堰塘、河垱、渠道等无人管理,年久老化失修,蓄水保水功能日益衰减。所有权模糊和管理权缺位造成“用水的不管水,管水的不用水”,管护大农业的小水利变为“望天下雨,雨水任流”的“大锅水”。
“过去的堰塘满眼都是杂草,渗漏严重,一下雨根本存不住水,白白流走了。庄稼守着堰塘都没水浇,还要去很远的地方买水。”村民邓大珍说。
就像竹篮打水一场空。老百姓将家门口的堰塘形象地称作“竹篮堰”“碟子堰”。
近年,为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管用长期分离脱节的问题,宜都市以推行“受益户公有制”改革为突破口,实施了“堰随田走、受益共有、民主议事、合同管理、合作发展”的小型水利设施改革,直接将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划归受益农户,受益户按农田受益面积确定份额,并以合同的形式享受权益,承担相应义务。截至2011年上半年,全市114村共改革小型水利设施9715处,占全市小型水利设施总数的74%,受益灌溉面积达92950.8亩,7万多农户领到了《农村小型水利设施权属证书》。
按邓大珍的话说,有了这个证书,我们就像吃了“定心丸”,管好堰塘更有信心了。自从家门口的过水堰从2007年划归给15户人家共同所有后,政府补助3500元,剩下的受益户通过“一事一议”投工投劳,整治后的堰塘可装水1400立方米,确保灌溉11.37亩农田。今年,邓大珍的2.8亩柑橘光纯收入就有上万元。
“这项产权制度改革扭转了过去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使用个个有份,管理人人无责’的状况,解决了政府想管但管不好的事,水利部门难统起来的事,农民单家独户难做起来的事。如今老百姓把水利工程视作自己的‘责任田’,积极管护,分享权益。这是一种双赢。 ”宜都市副市长程鹏如是说。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1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