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旺 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
建立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从机制上解决制约水利发展的问题,是大力加强水利建设的根本保障
现代水利周刊:中央提出建立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对水利改革发展具有哪些重要战略意义?
张旺:我国人多水少、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洪涝旱灾频繁、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深入发展,全球气候变化影响的加大,我国水利面临的形势更趋严峻。
2011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必须下决心加快水利发展。建立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从机制上解决制约水利发展的问题,是大力加强水利建设的根本保障。
各级政府要提高水利建设资金在固定资产投资中的比重,充分利用直接和间接融资方式构建稳定增长的水利投融资机制,广泛吸引社会资金投资水利
现代水利周刊:建立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需要从哪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张旺:水利的公益性、基础性特征,要求大多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是政府的责任。公共财政需要在水利建设中发挥主渠道作用。因此,建立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的核心是发挥政府在水利建设中的主导作用。
首先,需要各级政府进一步提高水利建设资金在固定资产投资中的比重,大幅度增加中央和地方财政专项水利资金,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进一步完善水利建设基金政策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力争2011—2020年全社会水利年平均投入达到4000亿元的水平。
其次,要充分利用直接和间接融资方式,构建稳定增长的水利投融资机制。对于年均4000亿元的水利投入规模任务,仅仅利用目前水利投入渠道是无法完成的,尤其地方投入、配套缺口很大,只能通过发挥金融贷款和发债融资的作用,解决缺口问题。可以说,银行贷款融资和发债融资对于建立稳定增长的水利投融资机制是必不可少的。
最后,要广泛吸引社会资金投资水利。这不但有利于形成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水利投入机制,而且对于改善水利投入结构、快速增加投入规模、提高水利工程管理水平等,具有重要意义。
水利投融资还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制约着水利投融资工作的开展
现代水利周刊:目前,建立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还存在哪些问题?
张旺:2011年中央1号文件出台后,全国各地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出台了增加水利投入、支持水利建设的政策措施。《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明确了基金征收期限和新的来源,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和中央财政统筹部分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办法已经出台。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水利部、银监会等七部委,专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水利改革发展金融服务的意见》。
全国各地也都出台了配套政策文件,各地因地制宜地制定了一系列针对性强、操作性好、含金量高的政策措施。江西明确对公益性水利项目参照中央基本建设贷款项目贴息标准给予支持,由工程所在地政府财政负责贴息;广西鼓励符合条件的地方通过水利项目收益权质押贷款用于水利建设,给予优惠利率和延长贷款期限;陕西提出用水利建设基金、水资源费、煤油气开采水土流失防治费等收费权作为质押进行贷款;山东提出小额贷款优先用于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
但是,水利投融资还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制约着水利投融资工作的开展。
一是水利投入渠道相对比较单一。目前,我国水利建设主要依靠公共财政投入,“十一五”期间公共财政投入占水利总投入的83%,各地水利建设资金缺口较大,政府压力大。
二是从土地出让收益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受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和土地政策的影响较大,农田水利建设资金计提规模达不到政策预期设想,个别地方还没有出台土地出让收益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办法,甚至有地方规避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
三是水利投融资工作刚刚起步,相关政策之间的衔接存在问题。这主要表现在,金融支持水利建设的监管政策执行还面临难题,水利投融资主体不健全,融资抵质押物不足和信用等级不够,融资还款机制不健全等。
四是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农田水利和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的政策已经出台,但相关配套政策措施还需要完善,投资环境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导,发挥市场融资作用,充分利用中央提出的加强金融对水利的支持政策,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不断探索创新机制
现代水利周刊:您认为,建立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需要进行哪些实践探索和制度创新?
张旺:建立和完善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必须充分把握水利的性质与特点,不断进行探索和创新,既要看到其基础性和公共性特性,也要看到其垄断性和经营性的一面;既要充分发挥政府公共财政投资主导作用,又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逐步形成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融资作用,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的多渠道筹集资金机制。
首先,坚持发挥政府在水利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各级政府应大幅度增加公共财政对水利建设的投入,用好、用足、用活《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从土地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金融支持水利建设等政策,尚未出台实施细则的地区,应借鉴其他地区好的做法和经验,尽快出台本地区的政策措施。
其次,坚持充分发挥市场融资作用,充分利用中央提出的加强金融对水利的支持政策。通过将大中型水库和主要江河水源资产委托经营、土地整理与开发建设结合等多种举措,做大做强投融资平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以服务收费作为项目还款来源和质押担保,整合优质资产进行贷款融资,创新水利投融资运作模式。同时,还应研究探索财政贴息以及耕地占用税、建安营业税、矿产资源税等先征后返的优惠政策,注意发挥投资政策的引导作用。
最后,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加强对民间资本参与农田水利和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政策的引导和宣传,注意及时总结经验和问题,逐步扩大民间资本参与水利工程建设的范围和力度。
建立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现代水利周刊:建立起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还需要做哪些努力?
张旺:一年多来,中央和地方都提出了许多建立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的好政策和好办法,用好、落实好这些政策是关键。建立起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还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配合财政部门加强对土地出让收益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监管。制定农田水利建设资金计提核算和奖惩考核办法,定期对市县农田水利建设资金计提和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障能够及时足额计提和划转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同时严格资金的使用管理。
二是部署开展有关重要问题的研究。针对目前开展水利投融资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梳理分析人民银行、银监会等金融监管部门的有关政策,研判水利融资存在的主要困难和政策障碍,联合相关部门进行深入调研,力争通过不同层次的协调沟通,解决水利投入在政策上的掣肘问题。
三是积极与财政、发改等部门协调和沟通,研究出台支持水利的相关政策措施。争取扩大贴息范围和规模,提高水利在财政贴息中所占的比例。抓紧研究出台水利设施融资租赁和水利项目收益权质押贷款的指导意见。研究完善农村水电增值税政策和水利工程耕地占用税政策,探索洪水保险政策。
四是积极开展水利建设债券融资工作。充分利用地方债券发行权试点的契机,积极争取加大地方债券用于水利建设额度,支持符合条件的水利企业上市和发行债券。
五是继续开展完善水利建设基金筹集渠道研究工作。探索从高耗水行业、高附加值水产品、矿产资源管理费等渠道中进一步拓宽水利建设基金的可行性,争取在适当时机增加新的来源渠道,扩大基金规模。
来源:中国水利报 201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