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水利支出要做到工程立项前有评审,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决算有评价,评价有反馈,反馈结果有运用。加强财政水利支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确保每项水利项目的财政支出都有相应的资金管理制度。
一是完善重大水利项目预算事前评审和公示制度。加强水利规划和水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评价工作,进行科学认证和项目评估,确定水利项目立项前的预期绩效目标(含事前预警指标)。二是建立水利项目支出标准体系。水利支出预算应经评估,预算编制要做到“全”“细”“实”“准”,并经审核。三是对性质相同、用途相近、使用分散、管理多头的财政水利资金进行归并,在专款专用的前提下,根据水利建设统一规划,做到财政涉水资金的政策衔接和整合使用。四是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水利项目适用招标投标法的,要进行招标投标,按照属地或权限管理原则,并根据工程和投资规模的不同,分别进入省级和地(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不属于招投标的则全部按政府采购流程操作。五是确保财政的水利预算支出的及时性、均衡性、有效性和安全性,及时足额地拨付水利项目的财政资金,以提高资金到位率,使工程按合理工期建成和发挥效益。六是加强水利支出决算的稽查审核和水利支出绩效评价,建立健全绩效评价的指标(含参数)、信息、方法和报告形成等体系,实行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制度,逐步做到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资金安排(预算分配调整)和改进预算管理结合,可引入专业机构参与绩效评价。
财政投入的水利项目主要是公益性水利,带有公共产品的特征,成本费用和绩效(或效益)一般涉及经济、民生、社会和生态等诸多方面。其中,水资源提供的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可分为生产要素、生命支持、生态环境调节和休闲娱乐等方面功能。财政投入的水利项目绩效评价包括财务、非财务、定量、定性、事前预警和结果评价等指标体系。其中,成本费用和效益能用货币衡量的项目,可采用成本费用——效益分析;绩效涉及的大部分信息难以获取以及难用货币进行计量的项目,可采用成本效果(效率)分析、最低成本选择、合理低价、综合评估和定性分析等方法;对既可产生经济效益,又可带来难以用货币单位加以衡量或准确测算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项目,则可以结合采用上述两种评价方法,根据不同类型绩效而分组进行评价,然后再加以综合绩效评价,以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有机统一。
来源:中国水利报 201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