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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治水兴水 保障国计民生
——水利改革发展十年成就辉煌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瞻远瞩,总揽全局,把治水兴水作为关系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的长远大计,采取一系列强有力的战略举措,加快推进水利改革发展,水利事业取得辉煌成就。10年来,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治水方略逐步完善,民生水利大力发展,水利建设全面加快,水利改革深入推进,水利管理不断加强,成为水利设施能力提升最快、抗灾减灾成效最大、人民群众受益最多的时期,水利改革发展有力地支撑和保障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

  中央对水利改革发展作出重大战略部署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水利事关国家盛衰、民族兴旺和民生安澜。10年来,党中央、国务院着眼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建设全局,立足基本国情水情,科学谋划水利改革发展,相继做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201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的出台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的召开,为推进水利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和有力保障。
    2011年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从治国安邦、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科学分析了我国的基本水情,深刻阐述了新形势下水利的战略定位和治水方略,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一系列重大水利问题作出了安排部署,强调水利不仅关系到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粮食安全,而且关系到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国家安全;提出今后一个时期水利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要求通过5年到10年努力,从根本上扭转水利建设明显滞后的局面,基本建成防洪抗旱减灾体系、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水资源保护和河湖健康保障体系、有利于水利科学发展的制度体系;明确了今后10年突出加强农田水利等薄弱环节建设“五个重点”和全面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五项任务”;制定了建立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创新水利发展体制机制等一系列支持和保障水利发展的新政策和新举措。
    2011年中央1号文件的出台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的召开,描绘了中国特色水利现代化的宏伟蓝图,为今后一个时期水利改革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指明了方向。这是我国水利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标志着我们党对水利认识的又一次重大飞跃,对于统一全党认识、凝聚全社会力量、进一步形成治水兴水合力,对于应对水情变化、破解水利难题、进一步推动水利跨越式发展,对于强化水利基础作用、促进民生改善、支撑经济社会发展,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必将载入中华民族治水兴邦的史册。

    防汛抗旱减灾取得全面胜利

    特殊的自然地理和气候条件决定了我国是一个水旱灾害频发的国家,在全球气候变化的背景下,近年来我国水旱灾害呈多发、频发、重发趋势。面对洪涝、干旱、特大地震、山洪泥石流、强台风等重大自然灾害,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国家防总、水利部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超前部署,有序应对,有效防御,广大军民携手并肩,顽强拼搏,科学防控了2003年、2007年淮河和2005年西江流域性大洪水以及2010年、2012年长江上游大洪水,妥善处置了2008年汶川特大地震引发唐家山堰塞湖等次生灾害和2010年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有效应对了2006年川渝、2009年冬麦区和2010年西南地区特大干旱,成功防御了“桑美”“莫拉克”“海葵”等台风灾害,夺取了防汛抗洪和抗旱减灾工作的全面胜利。
    10年来,大江大河和重要支流堤防无一决口,大型和防洪重点中型水库无一垮坝,每年转移安置受洪水、台风威胁的群众上千万人次,解决2400多万人的因旱临时饮水困难,年均因洪涝灾害死亡人数由上世纪90年代的3909人下降到本世纪的1500人,其中2011年全国因洪涝灾害死亡人数降至519人,为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少,最大程度地保障了防洪安全和饮水安全。2007年以来,全国防洪减灾的直接经济效益达8289亿元,年均减淹耕地5400万亩,减免粮食损失2750万吨。
    针对气候变化的新特点、水旱灾害的新情况、防控工作的新形势、社会发展的新要求,水利部门科学把握新时期防汛抗旱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与时俱进地采取一系列重大举措,不断提高防御能力和防御水平。建立健全了中央、省(流域)、市、县四级防汛抗旱组织指挥体系,完善了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抗旱责任制体系,探索建立了防汛抗旱督察制度。制定了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完善江河防御洪水方案和洪水调度方案,制定了《国家防汛抗旱应急响应工作规程》,根据应急响应要求,科学调度水利工程,有效组织受威胁地区人员转移,提高了防汛抗旱应急处置工作效率和水平。组建了19支解放军抗洪抢险专业应急部队,102支国家级、105支省级、299支市县级防汛机动抢险队,组建了2144个县级、11753个乡镇级抗旱服务队,并将武警水电部队纳入国家应急救援体系,建立了26个中央防汛抗旱物资定点仓库。

    民生水利惠及亿万人民群众

    针对农田水利基础薄弱、农村居民饮水不安全、病险水库存在安全隐患等突出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改善和保障民生,加快解决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切身利益的水利问题,使水利更好地惠及亿万人民群众。
    加快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10年来,水利部门采取一系列强力有效措施,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建成各类供水工程近百万处,积极推进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建设,在有条件的地方发展城乡供水一体化,形成城乡连通的供水网络,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3.26亿农村居民和农村学校师生喝上了干净水、放心水,提前6年实现了联合国千年宣言提出的到2015年“将无法持续获得安全饮用水的人口比例减半”的目标,兑现了中国政府的庄严承诺。新增集中供水能力3100万立方米每日,集中式供水工程人口受益比例达到63%。农村居民饮水从喝水难到有水喝,从挑水吃到自来水,从水量到水量和水质并重,提高了农民健康水平,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推进了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被社会各界和亿万农民誉为“德政工程”“民心工程”。
    大规模实施农田水利建设。10年来,开展了426处大型灌区、376处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全面完成了中部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四省139处大型排涝泵站更新改造,启动实施了全国251处大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项目。结合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及水源工程建设,在水土资源条件匹配较好的地区,合理发展灌溉面积,新建了一批重点水库配套灌区。积极推进节水灌溉示范工程和牧区水利建设,启动东北四省区节水增粮行动,全国节水灌溉工程面积由2002年的2.79亿亩增加到4.3亿亩。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着力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分3批实施1250个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加强灌区末级渠系建设和田间工程配套,支持山丘区“五小工程”建设。全国净增有效灌溉面积7200多万亩,改善灌溉面积2.3亿亩,全国农田有效灌溉面积达到9.05亿亩,以占全国耕地面积一半的灌溉农田,生产了全国75%的粮食和90%的经济作物,为实现全国粮食产量“八连增”、粮食总产再创历史新高提供了水利支撑和保障。
    全面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10年来,累计完成289座大型、2136座中型、1.2万多座小型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任务,解决了水库防洪标准低、大坝稳定性差、坝体坝基渗漏、建筑物老化损毁、金属结构和机电设备不能正常运转等突出问题,大大消除了水库安全隐患,恢复防洪库容144亿立方米,恢复兴利库容201亿立方米,有效保障了水库下游3.66亿人、上千座县级以上城市、4亿亩农田以及大量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
    全面加强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在洪涝灾害易发、保护区人口密集、保护对象重要的河流和河段,加快实施中小河流治理,完成2000多条重点中小河流重要河段治理。在2058个山洪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县,实施县级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初步建成了基层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群测群防体系。在西南等工程性缺水地区,加快以中型水库为重点的水源工程建设,开工建设了118座中型水库,新增年供水量25亿立方米,结合一批小型水库、引(提)水工程和连通工程以及小微型水利设施建设,有效提高了城乡供水保障能力。在血吸虫病疫区,加强水利血防工作,优先安排饮水安全、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重点整治疫情严重的河流河段,极大改善了疫区群众的安全用水和健康状况。在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和人口较少民族地区,加强水利扶贫工作,开展重庆和湖北共7个县的定点扶贫,启动实施了贵州铜仁、毕节两个地区级水利扶贫试点,促进了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为如期实现扶贫开发战略目标做出了重要贡献。深入推进水利援藏、援疆等工作,建立对口帮扶等工作机制,重点加强项目和投资支持,有力促进了边疆和民族地区水利发展。

    水利支撑保障能力得到整体提升

    党和国家把水利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全面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综合防洪减灾体系,优化水资源战略配置格局,全面提升水利的支撑保障能力。
    加快大江大河大湖治理步伐。10年来,长江中下游河势控制和“两湖”治理加快实施,三峡水库建成运行,发挥了巨大的防洪、发电、航运等综合效益,大大减轻了长江中下游的防洪压力。黄河下游标准化堤防和宁蒙河段治理逐步推进,小浪底水库投入运行,开展了以小浪底水库为主的调水调沙,逐步恢复河道主槽的排洪输沙功能,下游河道局部河段过流能力由不足2000立方米每秒提高到近4000立方米每秒。治淮19项骨干工程全面完成,建成临淮岗控制性枢纽,打通了淮河入海通道,启动了进一步治理淮河工程建设,流域防洪标准有较大提高。太湖治理11项骨干工程全面完成,初步形成了洪水北排长江,东出黄浦江,南排杭州湾,充分利用太湖调蓄的流域防洪骨干工程体系;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加快实施,一批骨干引排工程开工建设,已取得初步治理成效。珠江、松花江、辽河、海河流域骨干河道治理也稳步实施,嫩江尼尔基、广西百色等控制性枢纽相继建成并发挥效益。通过大规模的防洪工程建设,新增水库库容1979亿立方米,全国水库总库容超过7000亿立方米;新增堤防2.37万公里,堤防总长度达到29.4万公里,保护耕地7亿多亩,保护人口5.98亿人,大江大河主要河段已基本具备防御新中国成立以来发生的最大洪水的能力。以堤防、水库、蓄滞洪区等工程措施和防汛预警预报系统等非工程措施组成的综合防洪减灾体系初步形成,洪涝灾害防御能力和防御水平不断提高。
    着力构建水资源配置战略格局。针对我国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与经济发展布局不匹配的问题,10年来,兴建了一批蓄、引、提水工程,南水北调东、中线一期工程开工建设,“四横三纵、南北调配、东西互济”的水资源配置格局将逐步形成。南水北调中线京石段实现向北京应急供水,首都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工程稳步推进,实现从山西、河北向北京集中输水,辽宁大伙房输水工程正式通水,实施引黄济津、珠江压咸补淡、引江济太等水资源调配,保障了港澳供水、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等重点地区和重大活动的供水安全。青海引大济湟、甘肃引洮、贵州黔中、牛栏江—滇池补水、吉林哈达山等一批重点水源工程相继建设,着力解决重点缺水区域供水问题。同时,积极推进河湖水系连通,不断优化供水结构,统筹地表水和地下水资源利用,加大非常规水源利用,大力推进污水处理回用、雨洪资源利用、海水淡化和综合利用。10年来,全国新增供水能力600多亿立方米,供水能力超过7000亿立方米,水资源调控水平和供水保障能力显著提升,中等干旱年份可以基本保证城乡供水安全。

    水生态建设深入推进

    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高度重视水生态环境保护,水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初步遏制,水利为生态文明建设发挥了重要基础性作用。
    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加快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全国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47.16万平方公里,累计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达110万平方公里,年均可减少土壤侵蚀量约15亿吨,重点治理区普遍实现水土流失面积明显下降、强度持续降低、生态总体向好的历史性转变。10年来,以小流域为单元,山水田林路村统筹,采取工程措施、生物措施和农业技术措施,加强长江上中游、黄河中上游、珠江上游等水土流失严重地区重点治理,实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整治试点工程、丹江口库区及其上游水土保持工程等一批重点项目,全国有1.5亿群众从水土流失治理中直接受益,稳定解决2000多万山丘区群众的生计问题。充分利用大自然的自我修复能力,在重点区域实施封育保护,全国已有1250个县出台封山禁牧政策,封育面积达到72万平方公里。依法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开展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行动,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建设扎实推进。
    针对我国水生态环境恶化的严峻形势,把强化河湖水资源保护、维护河湖健康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河湖水资源保护不断加强。建立了以水功能区管理为核心的水资源保护管理体系,国务院批复了《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确定了全国4493个重要水功能区及水质管理目标,成为全国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依据。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复了省级水功能区划。开展了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纳污能力核定,公布了175个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启动了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积极推进水资源保护监测能力建设,形成了常规监测、自动监测与移动监测相结合的水资源质量监测体系,基本覆盖流域主要水体,以及水功能区、饮用水水源地和入河排污口等,为流域水资源管理与保护、水环境综合治理、水资源调度等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加强生态脆弱河湖综合治理,基本完成塔里木河、黑河、石羊河流域近期治理任务,敦煌水资源合理利用与生态保护工程启动实施,南水北调东、中线水源保护工作得到加强。通过全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和调水调沙,保障了黄河干流自1999年以来连续13年不断流;塔里木河流域综合治理11年来,结束了下游河道连续干涸近30年的历史;黑河流域从2000年起连续12年分水成功,改善了下游河道长期断流状况,东居延海连续8年多保持水面面积30~40平方公里,修复和挽救了濒于毁灭的下游生态环境;石羊河近期治理减少了地下水开采量,民勤盆地局部生态环境得到改善。通过水资源科学调配,实施扎龙湿地、向海湿地、白洋淀等生态补水工作,改善了重要湿地湖泊生态环境。开展了14个全国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试点,制定了河湖健康评估的指标体系,在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
    加强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县建设,新增小水电装机容量3500多万千瓦,全国已建成小水电4.5万余座,累计装机容量6200多万千瓦,约占全国水电总装机容量的27%,10年累计发电1.39万亿千瓦时,为改善农村能源结构、促进节能减排、帮助山区脱贫致富、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建成800多个水电农村电气化县,户均年生活用电量从410千瓦时提高到840千瓦时,累计解决了180万无电人口用电问题,供电质量和可靠性大幅度提高。开展了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建设,有效保护和改善人居环境。启动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试点,对老旧小水电站实施增效扩容改造,提高能效水平,消除安全隐患。

    水利建设投资大幅度增加

    中央和各级地方党委、政府把水利放在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位置。中央在投资政策上重点向水利倾斜,加大公共财政对水利的投入,发挥政府在水利建设中的主导作用,特别是2011年中央1号文件出台了一揽子加大水利投入的强有力政策措施,为大规模的水利建设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以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财政专项资金、水利建设基金、土地出让收益计提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等公共财政资金为主,金融支持、社会投入等为补充的多渠道水利投入机制初步形成。
    10年来,全国累计完成水利固定资产总投资1.32万亿元,其中中央水利投资总规模达6205亿元,分别是1949—2001年水利建设投资总量的3.2倍和2.2倍。年度水利建设投资强度不断增加,2008年国家应对金融危机、实行拉动内需一揽子政策以来,中央年均投资强度达855亿元。2011年中央1号文件发布后,水利投资规模再上新台阶,当年全国水利建设投资达到3452亿元,其中中央投资为1141亿元,分别是2002年水利投资规模的4.4倍和2.8倍。
    中央水利建设投资结构不断优化,重点向防洪工程和水资源工程、民生水利、农村水利和中西部地区倾斜。防洪工程、水资源工程投资比重分别为45%、46%;涉及民生的建设投资比重占62.4%;中西部地区投资比重占81.6%;农村水利建设投资比重从2002年的33%提高到2012年的70%。同时,地方多渠道筹集水利建设资金,10年水利建设投资达7000亿元,占全国水利总投资的53%。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实施

    为从根本上解决我国水资源短缺问题,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国家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得到显著提高。
    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将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提升到国家层面,确立了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用水效率控制红线、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红线,明确了水资源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的控制指标及阶段性目标。推动建立国家水权制度,将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各省级行政区,启动了主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制定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细化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政策措施,在天津、河北、山西、上海、山东、湖北、甘肃等地开展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试点,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切实把节水作为一项革命性措施来抓,大力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着力构建政府主导、市场调控、公众参与的节水型社会运行机制,全社会的节水意识不断增强。制定了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开展了100个国家级和200个省级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以及节水型灌区、节水型企业、节水型社区、节水型学校等创建活动。大力发展节水灌溉,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由0.43提高到0.51,亩均灌溉用水量由403立方米下降到367立方米,农业灌溉用水总量占全社会用水的比例由68.0%降低到61.2%,在保证灌溉面积增加和粮食持续增产的前提下,实现了农业灌溉用水总量零增长。工业、服务业、社区和城市节水工作得到加强,各地发布了用水定额标准,高用水工业行业普遍进行了节水改造,新型工业园区普遍发展和推广了循环用水系统,经济发达地区的城市基本普及了家庭节水器具。加大了污水处理再生利用力度,再生水利用量达到近30亿立方米。全国万元GDP用水量从2002年的469立方米下降到225立方米,下降52%;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从2002年的239立方米下降到108立方米,下降48%。

    水利重点领域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

    为破解水利发展中的体制机制障碍,建立水利发展的良性运行机制,水利部门不断创新体制机制,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水资源管理体制不断完善。建立健全流域管理和区域管理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体制,水资源统一管理得到加强,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加快推进。黑龙江、广东、海南、四川、甘肃、宁夏等省(自治区)所辖市、县全部实现水务管理一体化。
    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取得明显成效。国务院出台了《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目前,全国大中型水管单位改革任务基本完成,落实“两费”150亿元,落实率达84%;实行管养分离的水管单位达63%,安置分流人员8.2万人,落实社会保障政策35万人。通过拍卖、租赁、承包、股份合作等方式,对700多万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进行了产权制度改革。中央财政建立了奖补激励机制,对中西部地区、贫困地区公益性工程维修养护经费给予适当补助。
    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逐步建立。为适应农村税费改革不断深化的新形势和城乡统筹发展的新要求,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建立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的意见》,中央财政自2005年起设立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补助专项资金,逐步增加资金规模,对农民兴修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给予补助。加强项目带动,完善奖补机制,加大了一事一议、先干后补、以奖代补的资金支持力度,调动农民兴修农田水利积极性。10年来全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完成投资8906亿元,组织群众兴修水利建设累计投入劳动工日约308亿个。2011年,国家出台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进一步扩大了农田水利投资来源,农田水利投入保障机制逐步健全,全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投资2163亿元,是2002年的4.12倍。
    同时,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全面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强化水利建设资金、质量、安全监管,加强水利建设项目的审计、稽察,与监察部门建立了水利工程建设联合监督检查机制,保证工程建设进度、质量、安全和效益。水利投融资体制改革取得实效,各地通过政府注入资本金、土地储备、盘活存量资产等方式,组建了省级水利投融资公司24个,市县级水利投融资公司154个,初步形成了公共财政投入为主、金融支持和社会参与为补充的水利投入机制。全国有22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了水价管理办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取得成效,以节水和合理配置水资源、提高用水效率、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为核心的水价机制逐步形成。全国共建立乡镇或流域水利站2.6万个,全国共成立农民用水户协会7.8万个,以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农民用水合作组织、专业化服务队伍为主体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逐步建立。

    依法治水管水迈出新步伐

    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要求,水利部门扎实推进依法治水管水,水利社会管理水平得到提高,为水利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和保障。
    不断完善水法规体系。继2002年10月新水法实施之后,修订出台了水土保持法、水污染防治法等2件法律。防汛条例、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黄河水量调度条例、水文条例、抗旱条例和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等7件行政法规颁布施行。水利部制定或修订了30件部门规章。各地在水资源节约保护、河湖管理、水工程管理、水能资源管理等方面陆续出台了一大批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截至目前,已形成以水法为核心,包括防洪法、水土保持法、水污染防治法等4部法律、18件行政法规、55件部门规章、800余件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水法规体系,各类水事活动基本做到有法可依,水利发展的法律制度基础已经奠定。
    着力加强水行政执法。围绕全面推进水利综合执法,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水行政执法体系的目标,着力强化水行政执法工作,水行政执法体系不断健全。建立了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明确了流域机构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权限,强化规划的管理和约束作用;制定和完善与河湖管理相关的水域岸线管理、河道采砂管理等办法,建立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及通报制度,涉河建设项目管理及审查日趋规范。加强水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全国已有水政监察队伍3822支,水政监察人员6.67万人。组织开展了水资源、河湖保护、河道采砂等专项执法活动,全国共查处水事违法案件48万起,保障了水法规有效贯彻落实,维护了良好的水事秩序。
    规划引领作用不断加强。国务院先后批准实施全国水利发展“十一五”“十二五”两个五年规划,明确了水利发展的总体思路、主要目标、建设重点、管理任务、改革举措以及政策措施保障。国务院批复了七大流域防洪规划、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全国抗旱规划等基础性、战略性规划,基本完成了七大流域综合规划修编,为今后一个时期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防治水旱灾害提供了重要的依据。国务院及有关部门还批准实施了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山洪灾害防治、蓄滞洪区建设与管理、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以及重点流域和区域治理等多项水利建设专项规划。10年来,由国务院审批的水利规划42项,有关部门审批的水利规划近百项,水利规划体系逐步完善,为有序安排水利建设、强化水利管理、深化水利改革提供了扎实的规划基础。
    水利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国务院部署开展了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首次形成涵盖范围最全、统计指标最多、数据分类最细的水利基础数据资源,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基础水信息支撑和保障。水利统计工作得到加强,定期发布中国水利发展统计公报、水资源公报、水利统计年鉴等,从传统的数据采集汇编向现代的信息整合分析转变,为水利发展改革和管理工作提供基础。

    科技兴水和水利国际合作成效显著

    大力实施科技兴水战略,加强水利基础研究和技术研发,水利科技工作取得重要进展。
    泥沙、水文水资源等理论和应用研究以及筑坝技术、节水技术等领域处于国际领先地位。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先后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67项,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励327项。建成2个国家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及10个部级重点实验室、11个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及一批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科研试验基地,科技条件平台建设取得跨越式发展。积极实施“金水工程”,全国水利信息化综合体系基本形成;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一期工程、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管理系统、农村水利管理信息系统、水利电子政务平台等信息系统基本建成。
    深入实施水利人才战略。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等政策体系,统筹推进党政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等队伍建设,开展大规模干部培训,水利队伍素质不断提升。
    加强国际合作,水利国际影响不断扩大。水利全面登上国际舞台,与60多个国家开展了双边水利交流与合作,签署的双边合作协议、协定或备忘录多达50项,建立了中日等20个双边固定合作交流机制。举办和承办了国际灌排大会、联合国秘书长水顾问委员会会议、黄河国际论坛等多次规模大、层次高、影响广的国际会议,在国际上产生重要影响。中国专家已成功当选国际灌排、国际大坝、国际小水电网络、国际沙棘、国际水资源、国际水土保持等涉水国际组织的主席,国际影响力显著增强。
    跨界河流管理不断加强,国家涉水权益得到保障。有效处理了松花江水污染、雅鲁藏布江干流滑坡阻塞等跨界河流突发涉水事件,树立了良好的国际形象。外资项目稳步实施,海外市场不断拓展,全行业利用外资累计超过70亿美元,援助27个发展中国家开展水利水电建设,在60多个国家和地区承包建设水利水电项目,小水电“点亮非洲”项目得到国际社会高度赞誉。引进先进实用技术600余项,引进国外专家近千人次,培训技术和管理人员近万人次。(本文据水利部资料整理)

    来源:中国水利报 2012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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