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供水工程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关系着亿万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农村居民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通过农村供水工程普查,摸清了农村供水工程家底,查清了农村供水工程的基本情况,获得了更为准确、细致、权威的基础数据,形成了一整套具有重要应用意义的农村供水工程信息体系,为准确判断全国农村供水工程发展现状、分析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程度、评价农村供水工程供水能力、研究农村供水工程管理体制提供了更为翔实深入、质量可靠的资料,为谋划农村供水未来发展、制定农村供水发展规划思路提供了更为科学可靠的决策依据。
在全国(除港澳台)范围内,截至2011年12月31日前在建和已建的农村供水工程均为本次农村供水工程普查对象,但已报废的农村供水工程不包括在其中。
农村供水工程普查范围是县城(不含县城城区)以下的乡镇、村庄、学校,以及国有农(林)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场和连队的农村供水工程。
为保证农村供水工程不重不漏,农村供水工程普查首先对设计供水规模≥200立方米/天(或设计供水人口≥2000人)的集中式供水工程进行清查登记,形成农村供水工程清查名录。清查结束之后,对设计供水规模≥200立方米/天(或设计供水人口≥2000人)的集中式供水工程由县级普查机构组织供水工程管理单位共同填写普查表,一个工程填报一张普查表,进行详查;对设计供水规模<200立方米/天且设计供水人口<2000人的集中式供水工程和全部分散式供水工程,由县级普查机构组织,以村为单位填报普查表,一个村一张表,进行填报。
普查表填表上报后,农村供水工程普查数据再经过县、市、省三级普查机构逐级审核汇总后上报,国家级普查机构对全国农村供水工程普查数据进行审核汇总、对比分析,形成全国农村供水工程普查汇总成果。
通过普查,全国共有农村供水工程5887.46万处,受益人口8.12亿。其中,集中式供水工程92.25万处,受益人口5.49亿;分散式供水工程5795.21万处,受益人口2.63亿。
总体上看,全国农村供水工程以集中式供水为主,受益人口占全国农村供水工程总受益人口2/3。按照国务院批复的《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规划》,我国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指导思想是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在符合实际情况下,优先发展城镇管网延伸工程和规模化集中供水工程。
普查结果显示,全国农村供水工程数量和受益人口分布符合当前我国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发展现状。
除此以外,受自然、地理、经济和社会等条件的制约,农村居民范围广,居住分散,我国还有1/3的受益人口由分散式供水工程供水,供水保障难度较大。这说明我国农村供水基础还十分薄弱,要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农村供水工程建设还有大量艰巨繁重的工作要做,农村供水工作任重而道远。
农村供水工程与农村生活联系紧密,农村供水人口多、流动性大,工程数量多、涉及面广,增加了本次普查难度。通过普查,查清了我国农村供水工程数量、规模、分布效益与管理等基础信息,普查成果全面完整、可靠可信,为我国农村供水事业发展提供了宝贵的基础数据。
来源:国务院水利普查办 2013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