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水是水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系生态环境的控制性要素之一。数据显示,全国地下水供水量占到总供水量近五分之一,北方部分省份地下水供水量接近或超过总供水量的二分之一。近年来,经济快速发展,对地下水开发利用的需求不断加大,局部地区出现地下水开采过量,并产生了不利的生态环境影响。进行全国地下水取水井专项普查,全面摸清地下水取水工程的数量、分布及地下水的开发利用情况等基础信息非常必要、迫切。
地下水取水井普查是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的专项普查之一,与其他专项普查相比,地下水取水井普查具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普查对象类型单一且隶属关系简单,有利于普查;二是普查对象面广、分散、量大,普查工作量较大;三是多数普查对象未安装水量计量设施,取水量普查难度较大。
地下水取水井专项普查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未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未报废的地下水取水井、未废弃的规模以上地下水水源地,其中取水井按动力设备情况分为机电井和人力井两类。
地下水取水井专项普查具体普查内容如下:
(1)对规模以上机电井进行详细普查,在逐井实地调查的基础上,填报详细位置、井深、地下水埋深、机电设备配套情况、水量计量设施安装情况、水源类型、主要取水用途、2011年取水量、取水许可证及采矿许可证办理情况等。
(2)对规模以下机电井及人力井进行简单普查,在逐井实地调查的基础上以村级行政区为单元填报,包括村级行政区基本情况、单井井数、实际供水人口、实际灌溉面积、2011年取水量等。
(3)对规模以上地下水水源地进行详细普查,在逐个实地调查的基础上,填报水源地名称、位置、投入运行时间、水源类型、主要取水用途、设计年取水量、2011年取水量、水质类别、保护区划分情况、取水许可证办理情况等。
普查成果显示,全国地下水取水井共9749万眼,其中机电井5383万眼,人力井4366万眼。规模以上地下水水源地共1847个,其中小型水源地824个,中型水源地870个,大型水源地137个,特大型水源地16个。无论是地下水取水井数量还是地下水取水量,均呈北方多、南方少,平原区多、山丘区少,浅层地下水多、深层承压水少的特点。
来源:国务院水利普查办 2013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