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
5月,成立太湖局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2011年
3月,完成了对浙江省、福建省、上海市、厦门市和宁波市的台账名录抽验工作,并在每个省(直辖市)实地抽查2~3个县(区)。
4月,为推进清查阶段工作,协调有关技术问题,在苏州组织召开了流域片第一次技术研讨会,形成了《太湖流域及东南诸河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有关技术问题处理意见》。
7—8月,组建2个质量抽查工作组,陆续完成了浙江省、福建省、上海市对象清查数据成果抽验。
9月10日前,及时组建审验工作组,采取集中办公的方式,对浙江、福建、上海、江苏第二次上报数据进行内业审核。
9月,为及时总结对象清查阶段工作,做好水利工程和灌区专项普查数据的全面获取工作,组织召开了清查登记阶段水利工程和灌区专项技术网交流会议。
10下旬—11月中旬,组建事中质量抽查工作组,分别对江苏省宜兴市、溧阳市,上海市奉贤区、金山区,浙江省长兴县、宁海县和福建省福鼎市、仙游县进行水利普查事中质量抽查,并现场提交各县级被抽样区水利普查数据事中质量抽查反馈意见。
12月,针对普查数据获取和台账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召开流域片第二次技术研讨会。
2012年
3月,组成两个工作组分别对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泉州市惠安县,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宁波市奉化市,上海市嘉定区、松江区水利普查填表上报阶段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
5月,太湖流域及东南诸河省、市普查办普查初步成果陆续上报,太湖局普查办及时组织流域普查成果初步审验工作。
6—8月,针对太湖流域及东南诸河省市正式成果,太湖局普查办继续深入开展普查成果汇总审核工作,形成各普查专业组审核意见。
7月底,分别与浙江、安徽、上海、福建、江苏水普办召开审核交流会,分专业对流域审核发现的问题进行沟通交流。
9月,组织了流域片“全口径经济社会用水汇总平衡技术研讨会”,会议研讨了社会用水汇总平衡的有关技术问题,并形成统一的技术意见。
9月,分别召开了浙江、福建、上海审核意见整改落实督导会议,拟定了分专业的整改落实情况检查反馈意见,为相关省市普查最终成果的提交提供了有力的质控保障。
10月,开展普查数据流域汇总工作,先后多次赴国普办就流域汇总相关问题进行沟通交流。高度重视经济社会用水调查流域汇总工作,先行开展了成果试平衡工作。技术组汇总各专业省、市、县套三级区成果,编写普查成果报告,并与省市普查机构及时沟通汇总中的技术细节。
10月底,太湖局普查办就经济社会用水汇总平衡工作与国普办技术支撑单位和有关省、市进行了交流,促进省、市做好成果的修改和完善工作。
2013年
2月7—17日,召开普查办内部成果讨论会,详细讨论普查成果。
2月25—26日,召开太湖局水利普查成果讨论会,在全局范围内对普查成果及报告进行深入讨论,责任部门及承担部门提出了相关修改意见,技术组根据整理后的意见再次修订普查报告。
3月14日,召开全局普查成果汇报会。
来源:中国水利报 2013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