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
5月18日,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成立西藏自治区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领导小组。
6月1日,西藏自治区水利厅组建西藏自治区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7月5日,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了《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区认真开展全国第一次水利普查的通知》。
8月18日,自治区普查办召开了水土保持冻融侵蚀普查启动会,并在日喀则地区南木林县开展试点。
9月7日,自治区各地(市)完成了地(市)级水利普查领导小组的组建。
10月18日,组织编制《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西藏自治区实施方案》。
11月11日,自治区水利普查领导小组组长格桑次仁副主席对全区水利普查进行了再动员,全区水利普查工作正式启动。
12月19日,召开了全区各地(市)水利局局长、水利普查办主任工作座谈会。
12月21日,全区选聘普查员、普查指导员9000余名。
12月29日,区水利厅组织审核了西藏自治区水利普查实施方案、经费预算方案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等方案的编制情况。
2011年
1月13日,在成都市举办自治区级第一阶段水利普查培训。
1月13日,区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审核通过了西藏自治区实施方案和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方案。
3月15日,区水利厅组成3个工作组,分片区对全区水利普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督导检查。
4月11日,下发“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宣传资料”,并全面安排水利普查宣传工作。
5月3日,印刷了藏、汉两种文字的《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公告》分发至各地(市)、县,广为宣传。
5月20日,区水利厅、区档案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转发〈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5月24日,区党委宣传部、区水利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西藏自治区宣传方案〉的通知》。
6月13日,举办了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数据处理业务及专业软件培训班。
7月14日,水利普查对象清查数据第一次汇总审核。
7月23日,陈雷部长视察区水利普查数据处理中心。
7月31日,矫勇副部长出席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纳木错容积测量启动仪式。
8月29日,国务院水利普查办和长江委水利普查办第三质量抽查工作组,圆满完成了全区水利普查对象清查数据国家级抽查工作。
10月10日,组建7个工作组,对全区清查数据质量进行验收和抽查。
11月4日,自治区完成了全区清查数据质量验收。
11月10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格桑次仁主持召开了西藏自治区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工作会议。
11月21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格桑次仁调整为西藏自治区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领导小组组长,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普布次仁调整为副组长。
11月21日,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了《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水利普查工作的通知》。
11月24日,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了《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区水利普查工作情况的通报》。
2012年
1月19日,区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圆满完成纳木错容积测量任务,受到国普办通报表扬。
3月20日,开展了全区普查数据成果第一次汇总审核。
5月29日,长江委水利普查办逐地、逐县地对西藏普查数据成果进行了全面的预审和技术咨询。
6月24日,形成了西藏自治区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数据成果。
6月25日,委托自治区水利学会对西藏自治区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数据成果审查。
6月28日,普查数据成果通过了西藏自治区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领导小组会议审议。
6月30日,按时上报了西藏自治区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数据成果。
8月9日,委托区水文局完成了全区水利普查河湖基本情况普查成果审查并正式上报。
9月6日,完成了自治区级水利普查数据整改审核汇总。
9月14日,完成了全区经济社会用水情况普查成果的汇总审核。
9月21日,水利普查整改数据成果通过了区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审定。
11月13日,完成了全区全口径用水量成果审核意见的整改和上报。
11月14日,完成了全区水利普查事后质量抽查及成果验收和综合检查。
12月9日,全区地(市)级水普办全面完成了所辖县级水利普查档案验收工作。
12月17日,完成了各地(市)级水利普查档案验收。
12月18日,召开了全区水利普查成果推广应用研究座谈会。
2013年
2013年1月5日,全区水利普查涉密介质回收工作有序进行。
来源:中国水利报 2013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