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水利事业的发展及全球气候变化的影响,云南省江河湖泊的自然状况、水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水利设施建设和运行状况等也发生了重大变化。特别是近年来的连续干旱,成为困扰云南经济社会环境发展的重要因素,水利工作面临着很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水利普查,以科学的数据支撑,让全社会加强对云南旱情、对工程性缺水现状的认识,加强对水利建设的必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全面摸清全省水利资源的“家底”,这将对云南水利事业的发展发挥积极的作用。
在国务院水利普查办公室的正确领导和省水利普查领导小组的精心组织下,云南省严格按照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统一部署,总体安排,有序推进,经全省各级水利普查工作者共同努力,全面完成了水利普查各阶段任务。
高度重视 加强领导
切实保证水利普查顺利开展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云南省于2010年4月成立了以孔垂柱副省长为组长的云南省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并成立水利普查办公室。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省水文水资源局和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三个技术支撑单位分别成立了技术组、河湖组和水保组,共100余人参与水利普查工作。全省16个州(市)、129个县分别成立了水利普查机构和办公室,共选聘普查指导员6835人,普查员17504人。截至目前,全省共召开水利普查专题会议50余次,其中孔垂柱副省长、李琳玻副秘书长组织召开3次水利普查领导小组会议,召开全省水利普查专题工作会议11次、省级水利普查办公室会议18次、专业技术研讨会16次、新闻发布会2次,为水利普查工作有序推进提供了重要的组织保证。
——积极落实普查经费。根据《云南省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实施方案》要求,省水利普查办公室对水利普查经费进行了认真测算,并积极协调财政有关部门给予落实。截至目前,全省省级共落实水利普查经费5680万元。
——广泛开展普查宣传。省普查办积极与省委宣传部等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并联合制定了《云南省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宣传方案》。按照宣传方案的安排,分别于2011年3月22日和2012年4月9日召开了媒体见面会,发布全省水利普查工作阶段性进展,人民日报、新浪网等40余家新闻媒体累计发表300余篇(次)新闻报道。同时,制作了水利普查网页,及时发布全省水利普查重要新闻及各级水利普查机构水利普查进展情况。
——全力做好普查培训。按照国普办的总体要求,全省开展了清查登记阶段和填表上报阶段两个阶段的培训工作,共举办培训班18期,累计培训人数近7000人次。在第二阶段培训中,为将理论和实践有效结合,提高培训效果,要求县级参加培训的人员必须将成果、任务以及存在问题带至培训现场,由省、州(市)、县三级普查机构对各专业基层台账中清查成果及已录入的普查表静态数据等成果进行集中审核整改,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让各级普查人员掌握清查阶段成果修改完善方法,全面了解各项普查表录入审核情况,确保普查数据质量。这种培训方式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多次得到国普办、流域委普办的认可和表扬。
积极努力 多措并举
圆满完成水利普查各项任务
云南省水利厅副厅长、云南省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胡朝碧介绍说: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是一次综合性、全方位的调查,也是一项艰巨的基础性、开创性工作。这次水利普查基本涵盖了水利工作所涉及的所有方面,包括河流湖泊的基本情况、水利工程基本情况、河湖开发治理保护情况、经济社会用水、水土保持情况、行业能力建设情况以及水力侵蚀和水保措施等8个方面的综合性、系统性调查,共涉及300多项指标,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是一项前无古人的事业,其复杂程度难以想象。三年来,在各级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下,在上级普查机构的关心、指导下,全省各级普查机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有关部门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全体普查工作者团结一致、奋力拼搏,推动了全省普查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建立健全相关考核机制。2011年6月云南省召开了对象清查工作会议,要求各地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力做好水利普查工作。会上建立了水利普查与水利投资项目和资金挂钩的联动机制,以县级水利普查机构作为基本考核单元,以进度控制、成果质量为考核重点,分四阶段细化考核内容,采用百分制对全省129个县级普查机构进行打分评定,对于分数70分以下的核减次年水利投资新开工项目。同时,为保证按节点要求完成各项普查任务,全面提高普查质量,省水普办建立了不定期约谈制度,对督促进度落后地区、消除短板取得了非常好的成效。
——提前部署各项工作。2012年2月2日,省普办召开水利普查专题会议,进一步明确全省以扎实做好质量控制为主线,以严格控制各项时间节点进度为重点,重点开展完成质量控制、督导检查、绩效考核等工作,全面完成普查表的填报与审核、普查数据的逐级审核汇总与上报等主要任务。同时,根据全省水利普查项目较多、数据量大(约占了全国的6%)的特点,会上认真分析研究,找出各专业普查中数据权重较大的州(市)、县,并对其数据量偏大的原因做细致分析,重点跟踪普查数据量较大的地区,并要求州(市)加强基层审核,制定适宜的审核制度,避免出现大范围反复情况,确保按时按质完成任务。截至目前,全省已按照国普办的统一要求完成普查成果整理上报工作。
——切实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全省各地自然条件、经济实力、技术水平及组织管理等地区差异较大,水利普查技术水平参差不齐,个别地区存在技术水平低、业务骨干人员缺乏、基础资料差等严重问题,仅依靠当地水利普查机构难以完成普查任务。为确保全省水利普查工作平衡开展,省普办加大督促指导力度,自开展水利普查工作以来,云南省水利普查办公室累计开展9次全面督导检查,累计派出42个工作小组114人次,对全省水利普查工作较为落后的地区开展督导检查、质量抽查以及外业审核工作。省水利厅副厅长胡朝碧多次率组赴昭通、迪庆、怒江、大理、红河、西双版纳等地对水利普查工作开展实地考察。2012年2月,为确保全省各项时间节点按时完成,确保成果质量,省普办技术组、河湖组以及国普办派驻云南省“两员”组成督导组开展为期半个月的督导检查工作。为确保在短时间内取得更好效果,将各县级普查机构组织到州(市)集中封闭,由省、州(市)、县三级集中重点对水利普查数据处理上报系统中普查表填报、汇总及空间数据汇总审核等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开展现场审核,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修改,确保全省各级按时提交普查成果,保证成果质量。
——认真完成年度绩效考核。按照2011年建立的水利普查绩效考核制度,通过对各地区成果上报时间、成果质量、修改反复次数及实地抽查情况的了解,从县级组织管理、经费落实、督导检查、进度控制及培训宣传等7个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共评选出优秀县级普查机构10名,全省通报表扬。2012年进一步加大通报考核力度,将水利普查作为一项重要的考核内容列入对各州(市)及其主要负责人2012年水利水电建设管理目标任务考核当中,于年底根据各州(市)水利普查实际进展情况对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严格考核。
——扎实加强进度控制。为及时掌握各地普查表填报和空间数据标绘情况,确保各项时间节点顺利完成,全省建立了水利普查表填报及空间数据处理标绘的周报制度。在原工作旬报、台账填报旬报及空间数据采集与处理月报的基础上,从2012年2月6日起每周上报各普查表及空间数据标绘动态进度,并及时在省水利普查网站上发布,便于各级普查机构及时了解全省各地区工作进度,掌握薄弱地区和薄弱环节,及时进行重点跟踪和督促指导。同时,为了进一步掌握和督促各州市水利普查进度,2012年4月份云南省水利厅下发了《关于实施水利投资完成情况等5项重点工作进展通报制度的通知》,将水利普查作为5项重点水利工作完成情况按季度通报,并将通报结果抄报省委、省政府,抄送各州(市)党委和政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严格经费使用管理制度。一是制定并下发了《云南省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及时转发了《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监察审计工作制度》,要求各级水利普查机构在经费使用管理上严格执行上述相关文件要求,杜绝违规使用经费事件发生;二是省普办于2011年11月18日与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省水文水资源局及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三个技术支撑单位的主要领导,签订了云南省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廉政责任书,进一步明确责任;三是制定了《云南省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经费使用管理监督检查月工作方案》,成立了由省水利厅胡朝碧副厅长任组长的经费的使用管理检查工作组,于2011年11月23日至26日对省级重点抽查单位进行了实地抽查,并会同厅监察室、资财处、规计处等部门对昭通市及大关县、彝良县水普办经费使用管理进行了实地抽查。国普办前不久对普查经费监察执法检查的结果显示,全省经费使用基本正常,各级水利普查机构在经费使用管理上基本遵循各级水利普查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财务账目基本清楚,大宗设备采购均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各单位均严格执行支付进度、合同条款等,未发现任何经费使用违规行为。
——同步完成档案整理验收工作。为切实做好水利普查档案工作,于水利普查工作开展初期便抽调专职档案整理人员,在及时整理省级水利普查档案的同时,加强对州市、县级水利普查档案整理的监督指导,确保全省各级档案工作与水利普查各项业务工作同步开展。2012年8月,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档案验收工作座谈会议召开后,全省及时从各支撑单位抽调人员成立了档案管理验收领导小组,省水利厅规计处负责人、省普办副主任担任组长。工作组多次到各技术支撑单位察看水利普查档案整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2012年年底,全省专门抽调5名工作人员,在省档案局专家的指导下,严格按照珠江委水利普查办公室关于做好省级水利普查档案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集中一个多月时间,完成了省级水利普查档案的整理以及自查工作。通过各单位档案管理人员的努力,全省水利普查档案于2013年3月19日顺利通过珠江委验收,评定等级为优秀。
来源:中国水利报 2013年3月26日